美国对新能源领域的施压仍在继续。当地时间4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来自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晶体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双反”)调查做出最终裁定。根据这项裁定,该部门计算的有关东南亚四国太阳能产品的反倾销税税率为6.1%至271.28%,具体取决于企业和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