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富民银行被罚58万,涉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5 13:26:00    

蓝鲸新闻7月5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剑指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重庆富民银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针对以上行为,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对重庆富民银行处58万元罚款。

此外,时任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钟某明,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2.9万元罚款。

相关文章:

重庆富民银行被罚58万,涉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07-05

和远气体:控股子公司湖北和远新材料收到1000万元政府补助07-01

利民股份: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3000万元担保07-01

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 | 接续奋斗,照亮独龙人民幸福路06-30

“错换人生28年案”代理律师下班途中遇袭案一审宣判 四被告因故意伤害罪获刑 被害人称将抗诉06-28

三峡新材回应年报问询,详解7.2亿营收现金差异成因‌:票据结算式所致,称行业普遍存在类似情况‌06-26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9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62号)06-24

助力佛山解暑饮品畅销海外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