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于2025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同意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越秀产业投资)公开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及公司债券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120亿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来看,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中期票据,由公司及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科技创新领域、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两者募集资金均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等。
广州越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中期票据和不超过20亿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其中公司债券拟在深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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