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4月10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2亿元,不超过3亿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对公司股票价值判断及二级市场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增持资金来源为新凤鸣控股自有资金和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资金。新凤鸣控股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相关文章:
“十四五”期间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预计达10.5万亿元07-28
“高中签率”新股,来了!07-28
强信心 看发展 · 高质量发展调研行丨崆峒区:项目加速奔跑 发展动能澎湃07-26
甘肃: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0.2% 位居全国第三07-25
领跑河北外贸:今年上半年河北民营企业进出口总值2132.1亿元07-23